关于开展毕节市市直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市直劳动用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1999〕26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毕节市市直劳动保障监察年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方式
书面现场审查。
二、年检时间
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2日。
三、年检地点
毕节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吴家湾路口社保大楼四楼执法二科)。
四、年检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填写好的《毕节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2份;
(三)填写好的《毕节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表》2份;
(四)2021年末《用人单位职工名册》1份;
(五)2021年末全部职工工资表册(财务签字盖章)1份;
(六)2021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提供2021年签订的劳动合同2份)和劳动用工备案的凭证1份;
(七)2021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养老、失业、工伤)1份;
(八)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1份。
请市直各劳动用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书面审查材料,并请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将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科联系电话:0857-8303998;劳动用工年审群 (QQ群号:159724419)。
毕节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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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