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属(驻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公告


市属(驻宿)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从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10日对市属(驻宿)各有关用人单位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请各用人单位直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

 

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以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记录的单位将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作为重点监察对象。请各用人单位引起重视,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进行申报。

 

咨询地点: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4楼412办公室

咨询电话: 84353026 84359019


附件下载:

  1. 1.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