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十三师新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兵团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兵医保函〔2022〕39号)通知精神,现将兵团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01、调整2022年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85066元(7089元/月);2022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425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调整为21267元/月。
因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原缴费基数低于4253元/月的人员均需要补缴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
02、2022年缴费标准及补差
(一)预计8月将开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人员进行基数补差,单位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将通过签约银行卡批量代扣基数补差金额。
(二)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应缴额为361.51元/月,7月起执行新标准。1-6月每月需补差28.39元,共需补差28.39*6=170.34元,8月通过银行代扣补差,8月10日前需存够扣款金额170.34+361.51=531.85元(含1-6月补差及8月应缴医保费)。
03、其他相关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代扣的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以确保及时代扣代缴医保费;请参保人员在代扣的银行卡上存够相关金额,确保能正常代扣。参保人员也可到前台通过税务小程序或pos机刷卡缴费。
特此告知,望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师医保中心或各团场社保所。
第十三师新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1日
师直及各团场经办机构对外咨询电话
医 保 中 心:0902-2566009
红星一场社保所:0902-6583005
红星二场社保所:0902-6521031
红星四场社保所:0902-6442295
火箭农场社保所:0902-2390581
黄田农场社保所:0902-6401400
红山农场社保所:0902-6854218
工业园区社保所:0902-6976817
淖毛湖农场社保所:0902-6726499
柳树泉农场社保所:0902-6301500
来源:十三师新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