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 关于印发《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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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精神,现就做好兵团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工作安排,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服务攻坚促就业 筑梦青春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到兵团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求职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完成信息衔接。(7月底前完成)

 

提前与兵团教育局开展工作对接,获取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详细信息,在7月29日前全部完成信息移交,并于7月31日前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分别推送到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精准摸底调查。(7月—12月)

 

加大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同时,以团场(街道)、连队(社区)为单位,积极动员团场社会事务办、“三支一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建立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

 

(三)集中开展攻坚服务。(7月—12月)

 

建立一对一的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明确个人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和就业状况等。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四)高频举办招聘活动。(7月—12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立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集中发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各类企业用工招聘等信息,并设立专人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删除无效招聘信息。积极推行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线上提供不间断就业岗位信息。同时,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组织线下招聘活动,定期推出行业性、专业性专场小型招聘活动。

 

(五)推进政策快办行动。(7月—12月)

 

全面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扩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范围,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制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清单,明确补贴标准、申报流程、提供资料等内容,推进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路,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渠道,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

 

(六)推进事业单位招聘。(7月—12月)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推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总体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保持稳定,指导督促各师市加快推进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抓紧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力争8月1日前完成,指导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落实部分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

 

(七)加快三支一扶招募。(7月—9月)

 

紧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深入挖掘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快“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健全全服务周期的培训制度,加快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八)强化困难毕业生帮扶。(7月—12月)

 

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督促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兵团高校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2023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九)加大就业权益保护。(7月—12月)

 

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及时纠正招聘中的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性招聘条件。查处“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六、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国资、工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挖掘国有企业、工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等用工岗位,合力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一)建立调度机制。建立“旬通报”“月调度”制度,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将到兵团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录入系统。从7月起,对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日调度,对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行周调度(7月底前填写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对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统筹安排,确保未就业毕业生联系率和服务率达到100%。

 

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于12月20日前向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告行动总结。

 

(十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才聚兵团 建设边疆”典型宣传活动。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挖掘一批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通过新闻宣传,组织校友返校报告等形式,展示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同时,大力宣传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

 

附件:

1.就业扬帆 青春启航——致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附件下载:

  1. 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方案附件.pdf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
发布: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