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关于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工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机关工会,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做热文旅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2〕44号)精神,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着力打破旅游消费的时间制约,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现就进一步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干部职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重要体现。享受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安排年休假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关爱干部职工,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保证休假制度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事假、病假、考勤和岗位工作A、B角制度,处理好工休关系,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

 

二、加强组织,妥善安排职工年休假

 

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人事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干部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计划。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干部职工按计划轮流休假,合理安排防疫一线人员调休或增加带薪休假时间。休假方式可灵活掌握,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一线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

 

三、积极引导,促进带薪年休假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带薪年休假政策规定与制度,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休假意识和休假氛围。支持干部职工采取与法定节假日相结合,实行弹性休假安排。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促进文旅消费的各项优惠活动,充分激发文旅市场活力。要从切实落实制度、关心群众生活、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本单位的休假制度,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应休尽休”。

 

四、强化协作,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发挥各相关部门主动性,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动员一线干部职工参加职工疗休养;国资部门要做好国有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指导工作。

 

五、及时汇总,全面准确报送落实情况

 

各地各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总1次,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人社局工资科备案,其中:

 

市直各主管部门:7月25日前汇总报送第1、第2季度休假落实情况,9月25日、12月25日前分别汇总报送季度年休假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7月30日前汇总报送第1、第2季度休假落实情况,9月28日、12月28日前分别汇总报送季度年休假落实情况。

 

附件: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汇总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总工会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1. 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汇总表.doc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