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公布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江西省《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0 号):


一、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40元。2020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执行2019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84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5120元


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九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一档,具体月缴费金额如下:


三、对按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政策原文:
江西省 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以下是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布的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这个表格看起来比较直观: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年初下发的预估平均工资确定档次办理了缴费的人员,已缴费用不再重新核定,其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