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关于强化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运用促进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省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是稳就业工作的基础工具,依托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服务数据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是贯彻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必然要求;是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提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保障;是面临复杂严峻就业形势下,开展好就业形势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就业决策参考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为切实提高平台数据质量和使用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按时序推进任务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劳动力就业人口监测”,并已纳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监测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47 号)工作要求,在确保全口径劳动力就业服务监测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基础上,按时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基于服务实现数据更新。精准的劳动力就业信息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各地要通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在开展劳动力就业跟踪服务、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下步省厅将打通贵州省公共招聘网、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接口,实现数据共享,各地要在业务经办中加强信息化平台使用,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发挥平台效能,及时研判就业形势

 

(三)关注数据更新质量。各地在开展相关就业服务时,应全面准确的记录服务对象就业状态,并及时录入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对已就业的服务对象,要准确掌握其就业方式、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和就业收入。对未就业的服务对象,要准确掌握其未就业原因,并及时跟踪其就业意愿,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群,要及时开展岗位推荐,成功就业的应及时变更其就业状态。

 

(四)强化平台数据应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就业信息数据是各地开展就业服务的综合体现,具有客观性和实时性。各地应加强对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应用,对本地劳动力就失业状态、就业地域分布、行业分布等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分析,为当地党委、政府“稳就业”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逐步实现平台取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相关要求,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人数、农村劳动力返乡人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等就失业数据将从平台提取,成为下一步“稳就业”工作的主要数据来源。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推进数据更新工作。

 

三、畅通工作机制,保障平台运转顺畅

 

(六)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各地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依靠各类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有公益性劳务公司、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主体开展就业服务。服务中掌握的就失业情况,应按照数据更新有关要求,定期汇聚到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购买社会服务经费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落实服务资金保障。各地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资金保障,按年度纳入本地就业补助资金使用预算,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工作。原则上各地每年用于就业服务和数据更新工作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得低于当年分配的就业补助资金的5%。省厅将把各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情况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对于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按年度实施奖补。

 

(八)畅通平台需求渠道。各地要强化平台运用,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反馈。省厅将根据基层提出的合理化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适时开展平台使用培训。各市州也要适时对辖区内县(市、区)开展平台使用培训。

 

四、强化工作调度,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九)确保平台数据安全。各地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证数据安全,确保不发生数据泄露。各地要与数据采集(更新)单位签署数据保密协议,不得向采集(更新)单位外的无关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现已开通数据导出功能,按照属地化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负责本辖区数据安全,各级只能开设一个管理员帐号,平台和数据专人专管,建立数据移交手续并存档。

 

(十)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针对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在2021年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过程中对平台数据质量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及时为需要服务的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服务,并及时在平台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十一)抓好平台数据核验。市(州)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平台数据的检验把关,对各县平台数据更新进度、完整性、正确率等情况进行检验,确保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省级将适时对各市、县全员劳动力数据信息通过电话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发现信息完整率、正确率达不到要求的,将适时通报各地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2022年6月8日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