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22年)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55号)规定,自2022年1月起,对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由原12%调整为16%,个人缴费比例仍保持8%不变,合计缴费费率24%。

 

特此通知。

 

淮南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0日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