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京人社毕字〔2022〕9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 〔2022〕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现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帮扶不停歇,确保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成“就”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做好毕业生数据对接工作。7月中旬,与市教委正式交接2022年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第一时间与公安、社保、民政、残联等系统比对相关信息后,建立2022年实名制毕业生数据库,为各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公开行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

 

(三)实施落细政策促就业行动。以落实《北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为抓手,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打包用好社保补贴、见习补贴、一次扩岗补助等各项政策,实施直补快办,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四)实施加快公共部门岗位招聘进度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快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尽快组织笔试面试,帮助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尽早就业。

 

(五)实施推动就业见习提升行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广泛动员本区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专、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参与见习,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做到人员底数清、见习需求清,提供有针对性的精准见习服务。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该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六)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打包办”行动。进一步优化“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bysjycy/),将个人求职、实名制登记、招聘活动、就业见习、档案服务、政策服务、就业创业指导、申领补贴、大学生创业板等十余项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事项集成“打包办”,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

 

(七)实施高频次就业专项招聘行动。在组织参加人社部举办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的基础上,举办暑期服务月、仲夏之约、就业服务季等活动,用好“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就业超市”,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色招聘活动。广泛应用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拓宽就业渠道,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的服务需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适时组织线下招聘活动。

 

(八)实施就业帮扶行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通过电话、走访入户、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及时对接服务、维护系统。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定期跟进服务。同时,要对本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采取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等办法,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推荐岗位、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依托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

 

(九)实施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行动。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非法职业介绍、虚假招聘、就业歧视、侵犯求职者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

 

(十)实施“平凡岗位精彩人生”典型宣传行动。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告行动总结。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7月底起,依托实名制系统,对各区每月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区,必要时将约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领导。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服务渠道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服务渠道.docx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