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双阳、九台医保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税务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工作


(一)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强化学生参保意识,引导学生家长熟悉参保政策,充分认识学生参保意义,并按照自愿原则,扎实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


(二)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参保审核工作


参保学生需拥有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学籍,吉林省范围内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大中专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在学籍地参保。无学籍学生不能在就读学校参加学生医保,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参保地政策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在籍学生为经省内各地县(市、区)级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含大中小学生)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参保地相关的待遇政策。如选择在居住地或学籍地参保,按普通居民(或学生)身份享受参保地相关待遇,其参保资助及直接医疗救助等保障待遇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申请享受。若参保学生为省外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含大中小学生),可选择在认定地参保,享受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如选择在学籍地(吉林省内)参保,全额缴纳年度个人医保费后,可享受吉林省普通居民(学生)医保待遇。


(三)做好2022年度在籍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1.各学校要做好在籍学生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在籍学生信息采集全面准确,并登录“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学生参保管理信息平台”(用 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访问https://smsc.hs.ybj.jl.gov.cn:18443/schoolCenterLocal/), 按照操作手册的指导说明进行学籍信息录入,相关工作应于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


2.各学校应在操作系统内对2021年毕业学生进行停保(减员)处理,以便其参加其他险种的基本医疗保险。如不及时停保(减员)处理,将影响毕业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或入职工作。


二、2022年度在校学生缴费标准、缴费期限和待遇衔接


(一)2022年度在校学生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2022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集中预缴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二)2022年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待遇


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享受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医保待遇。对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2022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三、2022年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


2022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引导、登记参保缴费统一由学校组织,学生自主缴费;学校需做好统计工作,督促未缴费学生按时缴费。学生本人或代缴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自主缴纳基本疗保险费。


(一)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完成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渠道


扫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完成缴费。


(三)银行缴费渠道


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学生本人或代缴人可直接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四、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一)医保经办机构


长春市 81110067,81110068

九台区 82359963

双阳区 84222773

榆树市 83850061

德惠市 87297631

农安县 83297099


(二)税务机关


长春市 86005623,86005631

朝阳区 80503783

南关区 80503248

宽城区80504598

二道区 80506064

绿园区 82023258

经济技术开发区 8050656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0507073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80507375

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 80507705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80508071

九台区 80508618

双阳区 80508222

榆树市 80508835

德惠市 80509090

农安县 80509376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1月17日印发)


2021年11月1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