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2022年7月18日起)

青医保局发〔2022〕86号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公立医疗机构: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经研究,现将调整核酸检测价格通知如下: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15元/人次,采用多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4元/人次。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采用多人混检方式的,收费标准为3元/人次(详见附件)。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8日起执行,其他政策要求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56号)执行。

 

附件: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