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鞍山市艺术、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6号)和《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全省的统一要求和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鞍山市艺术系列、体育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文旅局,由市文旅局报送市人社局组织评审。报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3日。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标准
1.《辽宁省艺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文人发〔2007〕8号);
2.《辽宁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评审标准》和《辽宁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评审标准说明》(辽体人字〔2007〕174号)
三、评价方式
1.艺术系列中、初级评审阅卷分数、考试分数各占权重50%
2.体育系列中级评审阅卷分数占权重70%、考试分数占权重30%
体育系列初级评审阅卷分数、考试分数各占权重50%
四、联系电话
市文旅局0412-5557771
市人社局0412-5526858 5571233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