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

临人社字〔2022〕7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2号)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70号)等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补助方式及流程

 

采取大数据比对“免申即享”为主、企业“自主申报”为辅的组合措施,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畅通领、安全办。

 

(一)全方位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出申请,由各级人社部门依托“临沂市人社业务综合支撑平台”,实施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备案、社保参保缴费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大数据实时校验比对,每月按批次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以“免申即享”方式将补助资金精准拨付到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帐户。

 

(二)企业自主申报: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要求批量拨付补助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机构自主提出申请,提交《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1)和《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附件2)。各级经办机构通过人社业务综合支撑平台核查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校验是否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信息。经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指定账户。

 

四、资金来源

 

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五、资金拨付

 

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实时校验,高频发放,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市人社局统一按批次印发公布文件和《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公布名单(第*批)》(附件3),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资金。

 

六、政策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以核验当期的信息为准,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落实期间如遇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

1、《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2、《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3、《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公布名单(第*批)》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1-3.doc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