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 关于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精神,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


目前,我市2022年度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工作已经开展,经多种渠道筛选,以下单位(名单见附件)仍未提取到银行账户信息,导致无法“免报直发”。请此类单位在2022年9月27日前将账户信息送(邮寄)至我科室。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账号信息的单位,将视为自主申报。另外,未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的“免报直发”名单内的单位,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平台上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渠道为: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0561-12333,0561-3043861。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地址: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楼1207室)


邮寄地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561-3043861。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 31日


附件下载:

  1. 无银行账户信息企业公告.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