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关于建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

九人社字〔2022〕10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人民法院、总工会:

 

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一号工程”,根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建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47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沟通商议,决定建立九江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动机制,负责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如下:

 

(一)推动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政策,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保障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权利,落实劳动安全保护责任,提供优质城市公共服务,促进形成较为完善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体系。

 

(二)统筹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加强企业用工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

 

(三)统筹协调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联合调查研究、联合执法监督、联合关爱维权等专项工作。

 

(四)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权益维护长效机制。

 

(五)定期总结通报全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谋划创新务实举措。

 

(六)其他有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部门联动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日常组织联络和沟通协调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调度工作进展、分析形势任务、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二)联合推进制度。围绕协调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联合督导、联合关爱、联合维权等,共同推进政策制定、政策落实、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数据共享制度。围绕掌握摸清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员情况,定期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共享平台企业注册登记、劳动者社保参保、网约车运营证、网约车驾驶资格证等数据,构建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员动态数据库,为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提供数据基础。

 

(四)信息通报制度。综合情况汇报、工作调度、调研了解和权益维护等情况,定期汇总阶段性工作进展、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情况通报、分析报告等形式通报成员单位和各地。

 

附件:九江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部门联动机制人员名单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九江市商务局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江市总工会

2022年8月9日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