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2022年部分稳岗返还企业对公账户信息的公告
各相关参保企业: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我中心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在前期7000余家企业已经通过审核、公示、发放的基础上,现仍有部分符合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因企业对公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稳岗返还资金无法拨付。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现将对公账户信息不完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相关参保企业尽快与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完善相关信息,确保及时发放。
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3022201
红旗区:2021370
卫滨区:2026393
凤泉区:3911829
牧野区:3806031
新乡县:5085185
获嘉县:7107526
原阳县:7588820
延津县:7695408
封丘县:3956013
开发区:3022201
卫辉市:4496732
辉县市:6365167
长垣市:8869044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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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