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 关于印发《在韶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技工院校: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韶人社〔2021〕45号)要求,现制定《在韶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在韶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附件:在韶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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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韶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韶人社〔2021〕45号)。

 

二、补贴条件

 

属于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提交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三)学籍证明。

 

(四)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五、申请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学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各学校在9月20日前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按要求录入“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

 

(四)部门审批。学校从“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导出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与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同报送至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批,9月30日前完成审批。

 

(五)拟发放公示。审批通过人员名单在当地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当地财政局审批拨付,10月31日前完成补贴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补贴人员花名册须每页加盖公章(页码较多可加盖骑缝章)。


附件下载:

  1.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来源: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