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2〕66号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成年人:第一档350元/人,第二档450元/人。


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350元/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被征地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未成年人,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5·12”地震遇难学生家长,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三)特困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选择按成年人第一档参保的,个人不缴费;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四)孤儿,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五)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选择按成年人第一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87.5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


(六)已稳定脱贫人口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选择按成年人第一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75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


(七)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定额资助。选择按成年人第一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


由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员,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三、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35元/人·年,成年人95元/人·年。


四、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可在2023年内办理参保缴费。


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仍由特殊人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保,分类造册办理参保登记,需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由个人办理缴费业务。主管部门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根据政府全额资助人数、个人已按规定缴费的定额资助人数、资助标准按规定向财政申请资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确保计划目标如期完成。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工作经费,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切实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各地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由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9月上旬各地要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动员大会,部署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在12月底集中参保期结束前完成全部工作。


(三)各级医疗保障、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政法委、卫健、民政、残联、教育、自然资源、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按职能职责做好特殊人群的身份确认、参保、信息导入及政府资助和补助资金的划拨工作,确保特殊人群人员全员参保。


(四)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漏保”“断保”,避免重复参保,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压实乡镇街道参保征缴责任。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提高线上服务适老化水平,优化线下服务模式,推进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查询信息、欠费提醒等“一次不用跑”。


(五)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参保缴费宣传工作,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典型宣传,以点带面,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积极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等关键节点开展宣传。要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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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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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