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提醒(申报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南通市区已全面启动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给予免申请返还。为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即日起为劳务派遣企业、账号信息不全等符合条件但未返还成功的单位开通线下申报渠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一、返还对象

 

2021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包含参保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二、返还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缴费满12个月且仍在正常参保缴费;

 

2.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1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在职退休和死亡人数)/2021年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4.政府购买人员及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90%返还。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

 

四.申报流程

 

1.劳务派遣企业、符合条件未返还的单位提供书面材料至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综柜35号窗口申请。

 

2.已公示但未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请提供单位账户材料至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综柜35号窗口。已公示单位名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查询。

 

五.申报材料

 

1.《南通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 劳务派遣企业另需提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南通市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分配表》、服务外包的提供服务外包协议复印件、未发生劳务派遣的提供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1. 南通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docx
  2.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docx
  3. 南通市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分配表.xls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