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 关于开展市本级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网上申报工作的公告(2022年9月1日起)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网办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经研究,实施市本级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网上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按8.9%缴费的用人单位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的申报。


二、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可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单位网厅进入人员一般信息维护,维护完成后,进入生育待遇管理,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录入相关内容,将纸质材料拍照或扫描后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三、申报资料


住院生育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出院记录(加章)

3.参保职工一类银行卡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诊断证明(加章)

3.参保职工一类银行卡


四、办理时限


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原则上当月申报当月受理审核,对上报的资料审核不通过的,网上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审核通过的,按时将生育津贴拨付至职工本人。


五、有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的纸质资料,职工所在参保单位必须妥


善保管并长期留存,以备检查。


(二)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政策,对申报


资料要认真核定,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完整,并做到不重复申报、不漏报,如出现欺诈骗保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联系电话:5918551


附件下载:

  1. 附件:单位网厅申报生育津贴流程.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