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省本级70岁以下相关人员的社保待遇从2022年9月起将发至社保卡上的公告


各省直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便民、惠民、利民作用,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有关精神,省社会保险中心8月26日统一将部分省直待遇领取人员的社保待遇领取方式变更为社保卡发放,无需个人办理手续。

 

一、变更社保卡范围

 

自2022年9月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人员的社保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上:一是省本级70岁以下(1952年6月30日后出生)正常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不满18岁的供养亲属除外;二是已申领社保卡且激活金融账户功能,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三是截止2022年8月25日,未通过线上线下相关渠道“使用非社保卡领取待遇备案”业务事项登记。

 

二、使用社保卡免银行手续费

 

1.免跨行取款手续费。省内每月跨行在ATM机上取社保待遇前二笔免银行手续费。农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农信社单笔不超5千元、每日不超2万元。邮储银行不超过1万元、光大银行单笔不超1万元。交行、招商银行每日不超2万元,其他社保卡发卡行取社保待遇无限制条件。

 

省外除农信社跨省ATM机取社保待遇前2笔免手续费;其他社保卡发卡银行本行或跨行在ATM机上取社保待遇手续费暂免。

 

2.免短信提醒费用。每月社保待遇入卡后,除邮储银行、农行收取短信费外;其他社保卡发卡行均免短信提醒费用,待遇领取人如需要短信提醒,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开通短信提醒功能。

 

请各参保单位做好宣传告知和解释咨询工作!

 

如有疑问,可拨打0371-12333或以下咨询电话。

 

省社保中心:

 

基 金 管 理 处0371-61612068

企业养老保险处0371-61612127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0371-61612110

工伤保险待遇处0371-61612103

 

2022年8月30日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