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流程》的通知

日社保函〔2022〕12号


各区县、功能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2号)文件规定,制定《日照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联系人:失业保险科 李波

电话:8866027

 

邮箱:jybshiyeke@rz.shandong.cn

 

日照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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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流程

 

我市实行以“免申即享”为主、企业“自主申报”为辅的方式,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

 

一、基本条件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2022年内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且取得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受理日期截至2023年1月31日。

 

二、申领流程

 

(一)“免申即享”。市社保中心将上级部门下发或与市相关部门比对筛选出的企业及招用人员名单,定期推送至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验,确定应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主动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确认企业招用人员数量、毕业信息、补助金额等有关数据,获取企业账户信息。

 

(二)“自主申请”。企业可持《日照市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网上经办系统未上线运行前,申请企业可将《日照市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盖章扫描PDF和电子版)发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公务邮箱提出申请。

 

劳务派遣企业适用“自主申请”模式,补助金额根据其自用职工和派遣到其他企业的职工总数确定,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用工主体的,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时应提供《日照市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派遣协议、 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

 

三、公示发放

 

各经办机构将通过核验的企业形成公示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银行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附件下载:

  1. 关于印发《日照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流程》的通知(含附件).docx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