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的通知(2022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规定,现将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如下: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按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458元的50%(729元/月)发放;缴费不满1年的按15%(218.7元/月)发放。
本通知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如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来源: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