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税务:关于延长义乌市、东阳市2022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项,确保申报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疫情原因,对义乌市、东阳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含社保费)延长至8月25日。

 

二、以上地区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8月25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2日


发布: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