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关于组织职称申报网审退回修改未及时提交人员线下申报的通知


各城区、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职称网上申报退回修改后未及时提交人员线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地点。8月22日至8月24日。长春市会展中心饭店二楼职称材料受理处(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100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

 

二、申报人员范围。长春市辖区内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系统在网上申报2022年度职称、经各级(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修改后,因申报软件系统关闭未及时在系统中提交的各系列、各专业申报人员。本年度未在系统中申报人员和非长春市所属单位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通知、申报、初审和报送要求。按照“谁退回、谁通知,谁初审、谁报送”的原则进行。各城区、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将本次申报工作通知到每个网审时被退回修改人员,并及时组织线下申报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部门和人社部门报送。各城区、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对本地(本单位、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审核,并按照系列、专业进行汇总,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四、材料要求。见附件1。注意:一是必须按照专业提供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由申报软件下载,不得更改格式。2.必须提供网审审核流程进度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五、长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业务咨询电话

 

1.交通、机械、农业(畜牧、兽医):84606567。

 

2.卫生、建筑:84606561。

 

3.水利、林业、档案、电子、电气:84606568。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22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2年度职称网上申报退回修改后未及时提交人员线下申报提交材料说明.docx
  2. 附件2、长春市人社局(市本级)退回未及时提交人员现场审核安排.xlsx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