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央企的13年工龄,还能被认可吗!
悬赏金额:¥8.00


廖洪平 [2020-04-28 黔南] 提问:

原来在都匀的央企有13年工龄(有档案且资料100%齐备),97年自动离职后于2005年以城镇居民身份自行交纳养老保险金到现在。原单位1998年才开始实施交纳职工社保等事宜,故我未在册原单位的社保名单,请问我原在央企的13年工龄:在现在的社保制度下如何去认证?如何去补交社保基金?还是就可以认证为视同缴费?还是这13年工龄在现今社保政策下,按作废处理?即:不予计入现在我社保账户的交费年限?如果;按作废处理,请回复作废二字即可!注:原单位:中国电子物资云贵公司(即:贵州省都匀市109信箱)。提问人:廖洪平13308542009.

李HR [2020-04-29] 0

如果是正式招录的“固定工”,有正式招录手续,履历完整,离职的原因不是行政处分“开除”,那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您后面是按灵活就业人员交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人事档案在哪里?


李HR [2020-04-29]

另外,各省市原“固定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时间不同,一般都是1993~1995年之间,视同缴费年限只能算这之前的时间段,之后,就要按实际缴费了。

 

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廖洪平 [2020-04-29]

谢谢东方晓月回复:进一步说明如下:本人1984年学校毕业,分配到央企工作,97年单位按自动离职,故有13年工龄存在!档案转到所属片区的地方街道办事处,由于本人早有预料,档案及时抢救收回,差一点被当做垃圾文件丢弃,现完好无损,以上所述均有完整文件和文字证明,原单位属事业性单位,企业性经营,后改制为企业,本人属正式分配正式员工。此毋容置疑!97年7月份自动离职,98年原单位开始办理社保,后多次追问原单位,均拒绝代我办理13年社保手续,就是说我进入社保的门槛(交费本)都没有!后自行按城镇居民身份交纳!2019年5-6月,再次尝试,电话问遍都匀市社保局所有电话!均回复:无能为力,结论:一不可能补交13年社保费用,二是更不可能视同缴费,三起诉原单位可能我也会无奈败诉!注:2005年开始与我对接的是都匀市社保局局长:金XX135 XXX已退休,他都无力解决我这13年工龄的社保认证问题!另:我原单位中国电子物资云贵公司依然在当地存在并正常运转!总结:就是说原单位和市社保局均拒绝认证我13年社保工龄!(原单位属三线央企,按归属和管理本身就与地方社保局不搭界,更何况社保还存在钱的敏感问题),本人意愿:今年55岁,若60岁退休时还不能解决,只能走诉讼和仲裁!毕竟13年工龄从100多元工资干起,板上钉钉!如果共产党认为我13年为党工作属于白干!我认!我也服!但必须要有一个文字依据给我!谢谢你们回复哈!我可能有点啰嗦了!抱歉!


廖洪平 [2020-04-29]

去年这些电话都询问过了!回答均是:否认或待定你这十三年社保工龄!目前暂时无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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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HR [2020-04-29]

你现在每年交多少钱?我看一下:是按灵活就业人员交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不一样,我帮你查一下不同的政策。

 

另外,他们说“不能认”,理由是什么?是档案有问题?还是因为“自动离职”?还是因为职工社保与居民社保制度不能衔接?


廖洪平 [2020-04-29]

按2019年都匀市社保局相关人员说:按现有政策交费工龄只能往后认,不能往前任,更不能视同缴费!我是从06年开始有记录的追踪此事,直到2012年5月10日,由金局长在控出十三年工龄(估计从1992年算起),我补交从2005年到2011年计:31252元的7年养老保险金,后续年份一直按时交纳养老保险金,基本都是按100%比例交的!2019年10月11日交养老保险金13590.36元,注:社会保障号:XXXXX个人编号XXXX,后又改为XXXXX应该是按城镇居民或自由职业者交的吧!有下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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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洪平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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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洪平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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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洪平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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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洪平 [2020-04-29]

从2006年至2020年14年时间一直追问十三工龄认证,因原单位属事业性单位,又是三线央企,有点复杂,至今无法计入这13年工龄!社保局人员说:以前有过两次补交后视同缴费的政策,为什么你不补交?我认为一是在08年3月份的政策补交要4万多元,后面又有过一次在州社保局也是要交5万多,我当时感觉有点偏高,就没有实施!十三年的工龄要成为(视同缴费)计入交费工龄还要我本人交5万左右,在那个时期,代价是不是有点太高了?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说,十三年工龄,要求我现在补交13万,才能计入交费工龄,这还叫视同缴费年限吗?不如说我自己掏钱买工龄!我现在也无奈了!看以后政策有没有改善性的说法吧!一句话:我十三年工龄能不能计入交费工龄,不能计入,是不是算我白干十三年?补交可以,但补交金额过大!不就是变相废黜我13年工龄?问题是:实际上现在你想补交都不让你交了!更别谈(视同缴费)!这是19年社保局相关人员给我的回复!前面我发有她们电话截图的!再次说明;本人是老党员,以上所述均是事实!捏造已无意义且责任自担!谢谢你回复我!


李HR [2020-05-01]

您的参保类型应该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衔接没有问题。社保局不认您的“视同缴费年限”,我判断应该是您档案中“用工身份”的原因。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要求人事档案履历完整,有正式招工的“招工审批表”,或者报到证、分配介绍信等。必须是“有编制”的正式职工(固定工)才能认定视同缴费。临时工、合同工都不行。如果需要补交,那当时的身份应该是临时工,或者合同工?如果是临时工或者合同工,那就确实应当缴费,才能认定缴费年限。多年前,对于这类人员,很多地区都组织了集中补缴工作。

 

如果确认您当时的身份是“有编制”的正式职工(固定工),那就应当直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不用补费。社保局要求您补缴,他们的政策依据和理由是什么呢?


廖洪平 [2020-05-01]

谢谢东方晓月百忙中的回复:一:从2006年开始追踪此视同缴费的工龄,都匀市社保局没有一个人质疑过我是合同工还是什么工,我认为我也和他们说明白了,我是有完整档案的,当年学校分配的,在编的,离开时是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的正式职工,有十三年的在职工龄(当时原单位是事业性单位企业性经营的单位),然后档案转移到都匀市广惠路办事处(迁移手续如人事处的介绍信等都是齐全的,同时党员关系一并转让办事处)。二是,金局长很熟悉的一个朋友和我同在一个单位,情况他们应该是清楚的!他们至今也没有叫我把档案给他们看看,当时不能衔接认证工龄的理由是:我是事业性单位的工龄,地方上的社保政策无法帮我衔接,而且说像我这种情况的人比较多,等国家政策看看怎么衔接!确实;等到2016至2017年左右是有一个对三线央企的职工没有交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但前提之一是要满60岁.......1998年原单位的社保开始是在省里面的,后面才转到黔南州。2019年10月份时社保局的同志电话上说,一是没有视同缴费之说了,没有这个政策了!二是:社保的养老保险金只能往后计入或补交,不能往前补交养老保险费!就是说:一口回绝,没有理由,无法认证,也没有政策认证我十三年工龄衔接为视同缴费的交费工龄!我怕我说不明白,下面附件图片是社保局的人的手机和电话,总之就是无法认证和衔接廖洪平的13年工龄为视同缴费工龄!(如果当时原单位在1998年办理社保事宜时,帮我在册办理,剩余年份由我自行缴纳,就不会有这些事了,他们不办理的理由就是我1998年已经不在职不在岗了!他们不管我13年的在职工龄和代办社保手续,我也无法!但是据我了解其它三线企业办理社保手续,包括视同缴费等情况,很简单很自然和方便,可能当时原单位是按事业性单位性质办理的社保资料,这可能也是区别和原因之一!),那么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帮我与金局长和黄科长沟通一下。可能他们说得比我专业,你也能听明白些。你就说有一个原都匀109信箱的廖洪平,他有一个13年工龄,无法衔接为视同缴费的工龄,此人和你衔接十多年了...金局长就会明白和反应过来的!我也只能想到这些啦!谢谢哈!


廖洪平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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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洪平 [2020-05-01]

我的这个问题,贵州省都匀市社保局的同志,能不能帮助回复一下呢?


李HR [2020-05-01]

如果你的咨询渠道是畅通的,建议您还是亲自找他们咨询吧。有不明白的地方,请他们给您解释清楚。其他人不便帮您咨询。

国有企事业单位,1993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有编制的正式工,他们现在退休的,正常都有“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您的没有,请他们解释清楚,并提供政策依据。不然,让您不明不白的,只能不停地找他们……


李HR [2020-05-01]

这里只是网友互助咨询,不是官方平台。


廖洪平 [2020-05-01]

那在官方平台可以咨询吗?官方平台怎么进入呢?谢谢你!


李HR [2020-05-02]

这里收录了各级人社官方平台:http://m12333.cn/platform?a=qiannan


廖洪平 [2020-05-02]

谢谢东方晓月回复!有时间我把档案带过去向他们社保局好好请教请教!!谢谢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