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的时候,由人社行政部门,审查你的正式“人事档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我曾在大型国企负责退休审批工作,办理退休手续500多人次,所以了解企业养老保险的一些情况。企业养老保险,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确认以下几点:
1,你1983年参加工作的单位是国营或集体单位;
2、你1983年参加工作的身份是“固定工”、或者有“正式编制”,或者是“计划内招录的合同工”、或者当初是民办教师后来转正了。
3、人事档案中,招录手续、转正手续、调动手续、工资记录、解聘手续等原始材料齐全,可以真实完整地反映您的工作经历。
另外,还要核实一下,您原来的单位是“企业编制”还是“事业编制”?2012年解聘的时候,你们原单位是否参加了养老保险?如果参加养老保险,则需要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解聘之后,您是否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还没有参保,建议尽快参保。不然,临近退休时,可能会因为您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所以没有参保机构能为您办理退休手续。
注意,以上方案的假设前提是:按企业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
我对“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不太熟悉,如果您原来是“事业编制”,您还可以咨询一下原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同事,向您这种情况,解聘之后,能否还按“事业编制”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