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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2020-09-11 武汉] 提问:
本人于2005-2006年在海口交过社保一段时间,后来于2008年离职回到武汉工作,于2010年1月重新开了账户缴纳社保至今,期间身份证从15位升级至18位,现在想把以前的转过来,再把中间几年的费用补缴起来,听说现在开通了微信网上自助营业厅,可我在转过来时,输入以前的身份证查无此人。请问如何转移并补缴?是否需要回到老家派出所开身份证明是我本人?是否需要亲自到社保中心办理业务?之前打官方电话总是打不通,只好上网求助。
我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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