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如何办理?我该在哪里退休?职工社保和农村社保如何衔接?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根据参保人群不同,可分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个体户)、城乡居民(农村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军人等社会保险。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军人等不同身份,必然存在相互转换。转换之后,社会保险如何转移衔接呢?


人社通曾陆续推送相关知识,本文做一个汇总,您如果觉得本文实用,可以分享或收藏。

如果您不了解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3种社会保险的区别,可参考这篇文章:三种社保有什么区别?




本文目录:

1、社保转移接续注意事项(必读!)

2、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跨省转移

3、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转移

4、职工社保与城乡(农村)居民社保转移衔接

5、城乡居民社保跨县转移

6、退役军人社保转移衔接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1、社保转移接续注意事项(必读!)


(1)只能领取一份社保待遇!

不管交几份社会养老保险,只能领取一份社会养老金!不管交几份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报销一份医疗费!(这里只讨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除外)

您可以同时按不同的身份,参加不同的险种,但是,不要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缴纳同一个险种!比如,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这样,转移衔接的时候,需要退还重复缴费,既不划算,且手续麻烦。



(2)社保转移:转的是什么?

社保转移的内容,包括个人账户资金和缴费年限记录。我国的社会保险(五险)中,只有养老和职工医疗保险设置了个人账户。所以,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只有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需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

其它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只转移缴费年限记录,不涉及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才有资格办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一般要求累积缴费满15年至30年(各省市有差异),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办理社保转移时,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可能并不多,但是,转移的缴费年限记录,可能比个人账户金额更重要!




2、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跨省转移


对于四处漂泊的“打工族”来说,这个情况最为常见。很多人辞职之后,就着急将社保转回老家,或者转到新工作的省份。

其实,可以不必这么着急:您可以在多个省份分别参保,最后临近退休前,再将各省份缴纳的社保全部转移归集到一个工资水平较高,且累计缴费满10年的省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退休养老金的算法是全国统一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来说,社会平均工资较高的省份,养老金相对较高,增长较快。参保人员可以提前规划,选择在工资水平较高的省份领取养老金。

但是,退休省份不能随便选择,你只能选择在户籍地,或者累计缴费满10年的省份,办理退休。如果你要选择的退休省份,不是你户口所在省份,那么你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该省份累计缴费满10年;

(2)男50岁之前,女40岁之前在该省份已经参保;

(3)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还在该省份;

(4)在全国各地累计缴费满15年;


所以,如果您可能在这个省份累计工作(缴费)10年以上,那就不必着急转移社保,您可以在多个省份分别参保缴费,临近退休时,再决定转到哪个省份去办理退休。


如果考虑好了,确认需要办理跨省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参保人只需要请转出地区(单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它交给要转入的地区(单位),剩下的事情,由两地的社保机构搞定,他们会按照全国统一的流程办理资金转移,整个过程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参保缴费凭证格式如下。不同的险种,需要分别打印不同的《参保缴费凭证》:





那么,这个《参保缴费凭证》去哪里办呢?

各省市的具体流程不同:有的地方,要求原工作单位的社保负责人到原社保机构(或者网上)办理;有的地方,个人可以直接去原社保机构办理;有些地区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


这里收录了全国各地社保网上平台:

http://m12333.cn/query


您也可以找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或者拨打转出地区的12333咨询(外地拨打请加区号)


先别着急,后面还有更便捷的渠道……


近期,人社部开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跨省转移网上服务平台”,您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但是,目前仅有一部分地区接入该系统,其它地区还在陆续接入。另外,该系统只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等其它险种的转移,也不能办理省内转移:


职工养老保跨省转移平台(微信版)


职工养老保跨省转移平台(网页版)

http://si.12333.gov.cn/1962495.jhtml


社保跨省转移的政策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3、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转移


职工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制度、流程、网上平台,由中央政府统一规范,所以,业务流程基本上是全国统一的;省内转移,则是由各省级政府(人社部门)自主制订细则和操作流程。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正在推进“省级统筹”,目标是在省级范围内,实现政策流程的“六统一”和社保基金的“统收统支”,但是,各省市的实施进度和现实情况还有很大差异

(1)有些省份(例如陕西省)已经实现了全省统一业务平台,参保人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有一个参保账户,省级范围内可以在网上即时转移。

(2)有些省份,省内跨市转移,也需要等待银行转移的基金到账,等待时间较长,流程与跨省转移类似:参保人需要请转出地区(单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它交给要转入的地区(单位)。

(3)还有的省份(例如广西自治区)规定,自治区内不同城市之间换工作,暂不用办理社保转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时,才需要转移。


如果需要详细了解您所在地区的省内转移流程,可以拨打当地12333咨询社会保险省内转移流程。


职工医疗保险省内转移:

目前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市级统筹”为主,大部分省市,医保跨市转移的流程,与跨省转移的流程类似:参保人需要请转出地区(单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它交给要转入的地区(单位)。





4、职工社保与城乡(农村)居民社保转移衔接


城乡之间养老保险转移衔接:

经常往返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很多人员,既参加了农村的“居民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社保如何衔接呢,退休之后养老待遇怎么计算呢?

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什么时候办理衔接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分别分段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不用办理转移衔接。

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个人账户转移合并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


(3)缴费年限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重复参保处理

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2)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3)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4)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参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之间医疗保险转移衔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全面取消“个人账户”,所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转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部分地市规定,城乡居民医保转入职工医保,可以折算(打折计算)一部分缴费年限,但实际执行情况可能并不顺畅。

所以,如果在农村与城市之间跨省市流动,一般都是重新参加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农村)居民医保,不必办理医保转移

如果是在同一个城市内,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相互转移,则要看当地医保政策细则。目前,我国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以“市级统筹”为主。




5、城乡居民社保跨县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跟随户籍,跨县转移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2)在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县转移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填写《转入申请表》现场办理。

(3)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应通过数据比对核实相关信息,并自收到转入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4)转入申请审核通过后,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以下简称转移系统)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

(5)转出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接收函》后,应于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到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6)转入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进行实收处理,通过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业务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及记录个人账户,并告知转入人员个人账户记录信息。


参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必转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全面取消“个人账户”,所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转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户口迁移之后,到新的户籍地重新参保即可。





6、退役军人社保转移衔接


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凭证》《信息表》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军队财务部门邮寄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核实到账资金无误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役军人应及时到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考: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7〕7号)规定: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㈠ 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㈡ 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㈢ 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第八条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流程按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流程比较复杂,读者可自行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附件:

  1. 医保参保凭证.jpg
  2. 养老转移凭证.jpg

发布:20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