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生育津贴支付(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流程图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