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生育津贴支付(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受理单位
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各医保经办机构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一、办理流程图
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流程图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