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本市特困行业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操作一:登录


方式一


1.登录“一网通办”平台。

2.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项目进行办理。


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方式二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申请”栏目进行办理。


操作二:申请


1.选择“缓缴开始月份”及各险种的缓缴终止时间。

2.点击并阅读《缓缴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后点击“下一步”。

3.确认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确认提交”。

4.申请成功。


特别提示: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可在申报期内通过该栏目重新提出申请,审核结果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经核准调整后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操作三:查询


方式一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项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查询。


方式二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企业因调整缓缴期限等原因多次提出缓缴申请的,查询结果为最后一次缓缴申请对应的信息。



相关业务链接:

  1.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2. 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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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