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申请指南


“免申即享”确认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1号)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经办模式,符合“免申即享”企业,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11月份“免申即享”企业名单已公布,请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名单内企业请于11月20日前,通过“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人员确认”模块或到参保区社保分中心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不纳入本月免申即享范围,可继续关注12月份“免申即享”企业确认名单公告信息,也可自行申报。

 

补助申请渠道

 

企业可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天津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招用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一键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补助享受条件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本市参保企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长按二维码下载天津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社保网厅

发布: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