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社保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示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维护您的个人权益,请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及时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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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1-20
阜新社保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示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维护您的个人权益,请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及时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相关业务链接:发布:2023-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