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政策解读《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5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其主要特征是沟通障碍、兴趣狭窄、行为重复刻板。《2022年度儿童发展障碍康复行业蓝皮书》指出,全世界大约有1/100的儿童被诊断出患有孤独症。近年来,被诊断出孤独症的儿童数量持续增加,不仅严重影响患儿和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给全社会带来困扰。虽然我省早已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规定病种,提高门诊医保报销水平,但高昂的康复费用仍让患儿家庭承担着非常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是精准提高孤独症患者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3块内容,主要围绕新增和完善项目管理、系统要求和执行时间。

 

(一)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编号34020003000“等速肌力训练”按医保“乙类”项目管理,先行自付比例10%;其它项目按医保“甲类”项目管理。编号34020003800“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从医保“乙类”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取消先行自付比例10%。上述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二)各地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开展相关项目;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医保项目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群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三)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三、适用对象

 

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孤独症患者。

 

四、注意事项

 

《通知》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

 

五、关键词解释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其主要表现为社会沟通缺陷和重复刻板行为与狭隘兴趣。

 

六、新旧政策差异

 

孤独症患者接受上述8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原需由个人(家庭)全额负担,《通知》执行后,这些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接受“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服务的,不再先行支付10%的费用。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解 读 人:费虹

联系电话:0571-8705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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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