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来啦!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吉医保发〔2023〕24号),与《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相比,2023版事项清单紧紧围绕“简事项、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间、少次数”目标,在事项名称、事项数量、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备注、设定依据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取消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实现了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加强了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2023版事项清单调整情况主要包括:

 

一是调整事项方面,共调整8个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生育津贴支付”等8个事项名称发生调整。

 

二是取消事项方面,共取消14个事项。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地待遇核准、特殊人群标记、职工新参保补缴核定”等13个事项因可通过信息推送、免申即享、非申请办理事项或分解纳入其他事项等情况,予以取消;“跨省长期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提取”事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异地就医结算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全部开通,且门诊可免备案直接刷卡结算,予以取消。

 

三是整合事项方面,共整合14个事项。

 

将原“特殊人员身份标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称变更”等14个事项整合到”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事项中;

 

四是压缩办理时限方面,共压缩5个事项办理时限。

 

1.“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长护费用手工(零星)报销”4个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2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

 

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事项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

 

4.暂停参保、终止参保,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

 

五是精简办理时限方面,共精简5个事项办理材料,3个事项办理材料更加宽泛。

 

如“单位参保登记”,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即可办理。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新入职人员无需再提供劳动合同或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只需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职工身份证即可办理参保登记,不用再等待工资核定表,入职即可参保。

 

“生育津贴支付”,无需再提供结婚证,只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薄、住院病历或出院诊断书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门诊费用报销”,办理门诊费用报销业务中,处方底方可以代替门诊病历手册或门诊诊断书。

 

“住院费用报销”,办理非急诊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业务时,无需再提供住院病历。

 

同时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等高频事项办理材料范围进行扩大,如异地安置认定材料、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即“户口簿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就医地身份证或户口簿或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长期居住的材料;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工作、进修(学习)等的材料,办理材料更加宽泛。


附件:

  1. 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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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