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到账啦


我市2023年度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惠及全市18.91万名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根据省统一要求,本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办法延续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的是公平性原则;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据统计,参与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14.4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48万人。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调整及补发待遇已于近日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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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