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职工、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标准)


01、哪些费用可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参保职工在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以及异地长期居住期间、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一般诊疗费费用、检验检查费用、中医门诊统筹费用、其他合规费用、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纳入保障范围。

 

02、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600元。(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情况详见下表)

 

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情况

 

 

03、参保职工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参保职工可以在全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待遇定点管理机构。一级(含一级以下及未定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

 

04、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居民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参保职工在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以及异地就医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门诊以针灸为主(认定标准为患者一个结算周期内,针灸类治疗费用应高于其它中医特色疗法治疗费用)治疗规定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8周岁及以下参保儿童门诊治疗规定的小儿推拿类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费用(不含检验检查费用)同时纳入保障范围。

 

05、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支付限额,按一档缴费的为200元,按二档缴费的为400元,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居民的标准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情况详见下表)

 

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情况

 

 

06、参保居民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参保居民可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待遇定点管理机构。

 

07、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时是否需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参保人员待遇定点机构可随时选择,未选择的,按首次就医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定点服务单位确定,选择年度内可变更3次,年度内未变更的,自动延续为下一年度待遇定点机构。

 

08、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是否能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不可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