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政策实行“医保买单”


2023年7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政策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门诊诊察费继续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将报销比例由80%调整到100%,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引导医疗资源和患者下沉基层,促进分级诊疗机制形成,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调整支付政策的门诊诊察费包括11项,具体明细如下:

 


来源: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