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医保: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从第2天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为加快推动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通知要求,我市对6月30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人员,从缴费第2天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对3月1日后完成实际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合规费用,可依本人申请给予追溯待遇。

 

6月30日后恢复原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您可以在工作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35-12393进行咨询。


来源: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