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一揽子补贴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临时生活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名词解释

 

(一)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二)学历证明: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属于孤儿、烈士子女的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五)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

 

(六)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毕业2年内:指自毕业后至次年起2个自然年内。

 

(八)公益性岗位:指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备案的,仅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