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保:省内的跨市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吗?


答复如下:

 

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住院待遇支付比例根据异地就医需求和范围不同,执行以下三档待遇:

 

一档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包括跨省和跨市(州)非县域就医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市(州)内跨县域就医、跨市(州)县域就医的人员。

 

二档待遇: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包括跨省和跨市(州)非县域就医的转诊和急诊人员。

 

三档待遇: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包括本条中一档待遇、二档待遇规定外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市(州)内跨县域就医的;

 

(二)跨市(州)县域就医的;

 

(三)门诊(含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的;

 

(四)执行第三档待遇的。

 

吉林省参保人员执行第三档待遇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即可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待遇。

 

如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您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31-12393进行咨询。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