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23版)


《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23版)》是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现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暂行)》(浙价费〔2005〕140号)、浙价费〔2005〕290号、浙价费〔2007〕123号、浙价费〔2007〕345号、浙价费〔2009〕171号、浙价费〔2009〕19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浙价医〔2011〕345号、浙价医〔2012〕201号、浙价医〔2012〕320号、浙价医〔2015〕137号、浙价医〔2015〕251号、浙价医〔2016〕115号、浙价医〔2017〕51号、浙价医〔2017〕57号、浙价医〔2017〕205号文件。以及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台发改收费[2013]340号、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为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台发改收费〔2017〕49号、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台发改收费[2017]96号、台发改收费[2017]131号、台发改收费[2018]15号、台发改收费[2018]14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台政办发[2018]85号文件、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台医保联发〔2020〕16号、台医保联发〔2020〕17号、台医保发〔2020〕19号、台医保联发〔2021〕1号、台医保联发〔2021〕15号文件、浙医保发〔2021〕31号、台医保联发〔2021〕22号、台医保联发〔2021〕23号、台医保联发〔2021〕24号文件、浙医保发〔2022〕11号、台医保发〔2022〕13号、台医保联发〔2022〕13号、台医保发〔2022〕29号、台医保联发〔2022〕20号、浙医保发〔2023〕3号、台医保联发〔2023〕3号和台医保联发〔2023〕4号的规定进行修订。

 

《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23版)》中的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本市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用于市本级及县(市、区)级公立医院。本手册仅对上述医疗服务价格文件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如与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文件为准。


附件:

  1. 1前言.docx
  2. 2、总说明.docx
  3. 3、台州市公立医院政府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汇总表.xls
  4. 4、台州市公立医院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xls

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