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社保高频业务政策解答(2023年12月更新)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首先原单位需要为其办理停保业务(减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注释:有多个有效社保编号的需要先办理合号业务。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二、怎么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线上可以通过“广西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龙城市民云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功能的手机APP办理。线下可持社保卡(无社保卡的,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广西区内各社保经办网点办理。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三、失业保险金具体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1.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含)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柳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注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1990元。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四、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失业金期间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费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缴纳。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五、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剩余的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否保留?

 

答:保留。

 

注释: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后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六、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首先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或者“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站查询到证书相关信息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1.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1年)以上;

 

3.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符合条件的人员建议从“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行线上途径申请。

 

注释:企业职工先取得同一职业(工种)的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不再对其后续获取同一职业(工种)的低等级的证书进行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七、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条件核准科

 

咨询电话:0772-2805556

 

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够十五年以后还需不需要继续缴费?

 

答:分两种情况。

 

1.在职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累计缴费满15年,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已累计满15年,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缴或者继续缴。

 

注释: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是我国现行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个人参加工作时间、申领基本养老金时间、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一般来说,累计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水平越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就会较高。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答: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 ×缴费年限×1% ;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Σ(参保人员月实际缴费基数÷缴费年度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累计实际缴费月数+视同缴费月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4.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实际缴费年限)×1.4%。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23484

 

十、忘记认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被暂停发放,完成认证后会不会补发?

 

答: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给予补发。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23484

 

十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报销治疗的所有费用吗?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超出以上目录(标准)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注释: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69929

 

十二、因工受伤职工因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需要安装假肢,该费用工伤保险能否进行报销?

 

答: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的辅助器具应当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支付。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69929

 

十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待遇由谁负责?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69929

 

十四、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谁承担费用?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注释: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科

 

咨询电话:0772-2869929

 

十五、单位职工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新入职员工为起薪月工资),由单位申报基数、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下、上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

 

各险种缴费比例分别为: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职工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现执行阶段性降费率至2024年底,降低费率后单位缴纳0.5%,职工缴纳0.5%;

 

3.工伤保险缴费:现执行阶段性降费率至2024年底,降低费率后,单位按照按所属行业,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1%、0.2%、0.35%、0.45%、0.55%、0.65%、0.8%、0.95%,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须缴纳。

 

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保费用金额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十六、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即可。参保登记线下办理渠道: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我市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线上办理渠道:1.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www.gx12333.ex5.https.443.g0.ipv6.liuzhou.gov.cn/si/#/modules/home/home):选择“个人用户”注册登录,进入之后点击“个人办事”→点击“社会保险”→点击“业务经办”→点击“灵活人员参保”,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2.“广西人社”APP: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点击“职工参保登记”;“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人社服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就业服务”→点击“我要办”→点击“职工参保登记”;4.“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人社服务”→点击“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一点击“社保、就业服务”→点击“我要办”→点击“职工参保登记”。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共业务经办科

 

咨询电话:0772-2108035

 

十七、快退休了,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该怎么处理?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十八、哪里能打印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答:1.“广西人社”APP,具体操作步骤:下载“广西人社”APP,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打印”→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2.“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步骤:关注“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人社服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就业服务”进入办事大厅之后→点击“我要打印”→注册登录后继续点击“我要打印”→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3.“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步骤:关注“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人社服务”→点击“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就业服务”→点击“我要打印”注册登录后继续点击“我要打印”→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4.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柳州市各城区社会保险经办网点均配置有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只需扫描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十九、如何查询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答:1.“广西人社”APP,具体操作步骤:下载“广西人社”APP,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缴费明细查询”;2关注“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步骤:关注“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人社服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就业服务”进入办事大厅之后→点击“个人缴费明细查询”;3.“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步骤:关注“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人社服务”→点击“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就业服务”→点击“个人缴费明细查询”;4.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柳州市各城区社会保险经办网点均配置有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只需扫描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查询。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二十、我想把南宁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回柳州可以吗?

 

答:2022年7月25日起,广西区内企流动就业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区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10446

 

二十一、我在外省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柳州吗?

 

答:如果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依法在柳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柳州市的,可以办理转入业务。

 

(温馨提示:在跨省接续时,如在柳州市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即2010年1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省外户籍人员,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与公共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108031

 

二十二、到哪里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政府补贴是多少?

 

注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十四五”期间,为特殊困难群体(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保留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缴费补贴30元。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四、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需要什么条件?要带什么材料?去哪办理?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五、到60岁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13年,还差2年才够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还有政府补贴吗?

 

答:可以补缴。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注释: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缴费到达经办机构账户的次月起发放。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六、怎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1.签约批扣,缴费人可以携带农信社银行卡、身份证到农信社进行签约,也可以由村委会收集资料后,到农信社办理签约手续,然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金额确定。签约及金额确定完成后,只要缴费人银行卡内余额充足,每年自动完成扣款;2.使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进行缴费;3.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西农信社、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缴费;4.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按低档次标准缴纳了保费,是否还可以按高档次标准进行补缴?

 

答:已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领取待遇前,可以申请提档补缴。

 

具体要分两种情况:1.对历年已缴费年度,可以选择任一较高档次进行补缴,该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2.对当年度已选择低档次缴费,参保人可以选择较高档次进行补缴,该补缴可以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贴金额为最终缴费档次与原缴费档次政府缴费补贴的差额。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八、集体补助每年最多能补多少

 

答:集体补助有限高。

 

有条件的村集体等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个人资助应按年度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当年度的补助、资助部分不能超过当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772-2803056

 

二十九、本人在外省如何做认证?

 

答:1.可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2.下载“广西人社”App进行认证;3.到当地社保机构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并盖章,把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回给家属,由家属拿表与身份证复印件去我市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办理认证。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资格认证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32000

 

三十、在广西区内别的地市,应该怎样做认证?

 

答:1.下载“广西人社”APP进行认证;2.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3.当事人可以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进行现场认证。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资格认证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32000

 

三十一、行动不便怎样做认证?

 

答:1.下载“广西人社”App进行认证;2.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

 

注释:因高龄、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无法通过线上认证的,可通过原退休单位上门核实确认是否具备领取待遇资格或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预约上门认证,并填写《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申请表》,同时报送至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任一经办网点。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资格认证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2-2832000



相关业务链接:

  1. 柳州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微信版)
  2. 广西人社12333·数智人社APP下载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