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问答(调解仲裁篇)


为进一步加大我省人社领域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人社利企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我们收集整理了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问答,供大家了解。

 

调解仲裁篇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调解仲裁?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争议可以申请调解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什么是协商?

 

协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议或团体协议,双方相互协商,最后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什么是调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基于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定调解组织居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法和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进行协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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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