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参保了职工医疗保险,是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问:我是灵活就业者,个人参保了医疗保险,是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

 

其中:

 

生育医疗费:以灵活就业及失业人员身份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机构结算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医保定点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医保定点机构与个人结算。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条件一: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条件二: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条件。如不满足条件二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后追溯支付。

 

注: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不享受生育津贴与生育补贴


来源: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