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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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