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实施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办理机构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391-12329、0391-6633773

 

3.网上查询:河南政务服务网、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济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五、准入条件

 

1.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二手房不超过3年;

 

2.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此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商业住房贷款;

 

4.无住房公积金担保或账户冻结行为;

 

5.在本市区域内购买法院拍卖自住住房;

 

6.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依法依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按照“先交后提”方式办理,提取金额不超购房首付款。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缴存职工到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七、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的I类银行卡(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

 

3.二手房(存量房)网签合同;

 

4.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5.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

 

6.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凭证;

 

7.法院拍卖房提取,应提供法院执行裁定书、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缴款票据和转账凭证;

 

8.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八、提取额度

 

在缴存职工只提取不贷款的情况下,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房价的80%。

 

九、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申请人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岗接收、核查申请资料,对于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并退回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更正或补齐的材料;对于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填写打印《提取受理回单》。

 

3.复核: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依据岗位职责对受理岗所推送业务的准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环节办理情况等要素进行复核,对于办理不合规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并退回原材料;对于办理合规的,予以复核通过。

 

4.送达:综合业务窗口复核岗办结后,当场告知申请人该业务办理结果。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科

 

2.电话监督投诉:0391-12329、0391-6633773、0391-6612969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D区4楼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四、常见问题解答

 

1.购买同一套住房可以多次提取吗?

 

答:购买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并且缴存账户余额应留够六个月以上月缴额。

 

2.购买自住住房只能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购买自住住房除了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外,在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还可以依次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所有申请人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来源:济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