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基本要求为统领,对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立足安徽省情、突出安徽特色,全面贯彻《意见》精神,统筹兼顾了以下要点: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实施方案》坚持以改革和落实为主基调,对标对表《意见》主要内容,提出我省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项目化推进重点举措。通过实施四个专项培育计划,重点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制造业技能根基人才队伍、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工匠人才队伍。三是坚持政策前后衔接贯通。注重与我省过去五年技工大省建设和正在实施的技工强省建设政策相互衔接,形成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完整政策体系。

 

三、建设目标

 

《实施方案》突出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

 

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到203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比例接近长三角区域平均水平,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四、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加强技能人才供需研究和规划建设

 

一是强化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应用。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拓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功能,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协同高效的产业技能人才数据分析应用体系。

 

二是编制技能人才目录及需求报告。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根据国家产业分类、职业分类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产业技能人才岗位目录、需求预测报告、急需紧缺岗位目录和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

 

三是编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技能人才发展现状、供需预测等情况,编制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储备。

 

(二)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聚焦高技能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二是夯实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质培优行动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重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设置标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高职、技工教育专业(群),全省职业学校每年培养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30万人以上、达到高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

 

三是强化平台载体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强化政校企三方联动,协同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到2025年底,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300个以上。对企业和院校建设的平台载体,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助和支持。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一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到2025年底,新增技师、高级技师5万人以上。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奖项,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100名左右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是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依托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申报建设国家级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及时发布制造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实施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工艺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技能骨干。

 

三是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企业的一线技能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增强产业工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专业,力争到2025年底,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建设5个左右省级数字高技能人才专项实训基地,培育10个左右数字技能领军人才领办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是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省、市、县建立乡村工匠目录清单,发掘认定1千名省级、1万名市级、10万名县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大力实施农机驾驶与维修、种养殖技术等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乡村工匠专项培训10万人次以上。支持乡村工匠设立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等,力争到2025年底,设立乡村工匠技能工作室(站、所)100个左右。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面向乡村本土人才培养一批乡村振兴人才。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

 

一是完善技能导向的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推行“工程师+技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能力。

 

二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推动实施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三是构建灵活高效的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区分不同岗位,建立直接认定、越级认定、破格认定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竞赛,大力开展省级、市级竞赛,充分发挥企业、院校竞赛的基础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健全竞赛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

 

五是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每2年开展一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褒扬激励推荐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五)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协同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管人才专项考核评议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基础工作和宣传引导。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