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不同人群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居民、男职工配偶…


经常会有朋友问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有没有生育津贴?参加居民医保又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今天小编跟大家捋一捋在各种情况下,咱们女同胞们享受的生育待遇是如何的~

 

自2022年9月1日起,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政策开始执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样参保就能享受待遇,但根据缴费情况的不同,报销比例也会不同。为了别整太复杂,让姐妹们更好理解,下面咱们就都按足额享受待遇的情况来说~

 

情况一、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注:自2019年10月起,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已合并缴纳。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怀孕后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按参保人的孕周来计算产检费用支付月数,简单来说就是妊娠期是多少个月,每个月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最高1000元。到分娩时,住院等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合规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

 

同时,休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是对产假工资的替代。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的原工资标准逐月正常发放,产假结束后,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差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情况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

 

自由撰稿人、网络主播等等自由职业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而且外省户籍人员也可以凭居住证参保哦~同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姐妹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也是定额支付,最高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产假期间无生育津贴。

 

情况三、自己未参保,但配偶参加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有些姐妹是全职在家的,未在我省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配偶参加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那么就可以按照未就业配偶身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支付,最高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也是按100%的比例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情况四、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加我省的城乡居民医保也是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既有医保待遇也有生育待遇,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规定支付。无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

 

不同人群生育待遇一览表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