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一轮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始啦


各用人单位:

 

毕业季开启求职之路,新征程迎接梦想之途。2023年,感谢各用人单位提供的优质岗位,促使回鞍就业毕业生破万,今年,鞍山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吸引人才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吹响招才引智的冲锋号。

 

目前,由市人社局、市人就中心搭建的“鞍山校地联合促进就业平台”高校已达到200所。平台内汇集了清华大学、复旦大学、重庆大学等80余所省外高校以及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100余所省内本专科院校,截至目前,已成功通过平台促成鞍山市300余家用人单位招录省内外3000余名高校毕业生上岗工作,为鞍山吸引人才的同时,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这个满溢着机遇与挑战的时代,我们深切知晓企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卓越人才的强力支撑。现在我们诚邀全市各用人单位广纳贤才,提供就业岗位,我们将对征集到的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信息,按产业、行业类别和专业、岗位需求分类汇总后,第一时间动态推送给“鞍山校地联合促进就业平台”的高校,特别是鞍山域内的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高校,为广大用人单位招才纳贤搭建起精准对接的桥梁。

 

感谢广大用人单位对鞍山招才引智政策的支持,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吸引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留鞍来鞍回鞍就业,为推动家乡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就业岗位征集联系方式:

 

市人就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部:8523462 邵梓函

 

见习岗位征集联系方式:

 

海城市:0412-3300060

台安县:0412-4934616

岫岩县:0412-8781978

铁东区:0412-5550169

铁西区:0412-7166499

立山区:0412-6828016

千山区:0412-2317988

高新区:0412-5291270

经开区:0412-8433306

 

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

 

1、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2、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标准为300—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月。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4